鄭州戶籍改革推新政:進一步放寬中心城區落戶條件
鄭州市公安局近日下發《鄭州市公安局關于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》,鄭州市進一步放寬中心城區落戶條件,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,持續推進全市新型城鎮化建設進程。凡在鄭州市中心城區具有合法穩定就業或合法穩定住所(含租賃)的人員,不受社保繳費年限和居住年限的限制,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、子女和父母,可以在鄭州市申請登記城鎮居民戶口;符合遷移條件的居民可以在城鄉之間遷移;實行戶籍管理領域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等。 (大河報)(來源同花順,以上信息為南都·灣財社AI大數據自動生成)
本信息由網絡用戶發布,本站只提供信息展示,內容詳情請與官方聯系確認。